第(2/3)页 怎么现实中一见面,竟然是个可以和他一较高下的帅哥。 “老唐,认不到我了,还是被我震惊到了。”路明非站起身,一步步走到了老唐的身前。 今天的老唐穿的是深黑色的皮夹克,下身却是一条完全不搭的睡裤,还有脑袋上乱糟糟的头发,活脱脱像是一个流浪在美国街头的浪子。 不过路明非还是毫不犹豫地抱了上去,轻轻地拍着老唐的背。 老唐此刻的大脑还是宕机状态,他不敢相信明明之前的路明非还是一个衰仔状态,怎么今天一见面反而像是小说里的主角。 一身看上去很普通的休闲服饰,但是从眼眸里透露出的就不是常人的姿态。 “你是大头熊?”老唐双手将路明非推到自己半米处的位置,然后上下仔细打量着路明非。 “卧槽,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帅,差点把我都比下去了。”老唐一边惊叹,一边伸手在路明非身上乱摸,好想要确定这就是和他一起通宵打星际的那个人。 路明非一把抓住他的手,义正言辞地说道,“别乱摸,咱们虽然是好兄弟,但是我可是已经有喜欢的女生了,别坏了我的清白。” “去去去,你哪里有什么清白可坏的。”老唐一听这熟悉的语气,十分肯定这就是路明非,于是他大手一挥,拢住了路明非半边肩膀。 “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变得这么帅了,但是既然来到了哥的地盘上,哥自然要带你吃香的喝辣的。”老唐豪迈的一挥手,他的左手指着前方,像是指向光明的未来。 “你想吃哪条街的热狗,哥带你去吃。” 走在纽约的街头,一对奇葩的组合正式出道,左边的那个男人穿着睡裤,头发乱糟糟的,右边的那个人虽然长得帅气,但是当两人站在一起的时候,他也莫名的变成了浪子模样。 而两人的共同点则是手中都拿着三四个样式差不多的热狗,一边吃一边对店家进行评价。 “街头的那家店味道不太行,他的酱料加的太多,影响了热狗松香绵软的口感。”作为一个热狗美食大家,老唐给出了自己的专业评价。 “不过刚刚那家的热狗味道刚刚好,相比于前两家让我十分满意,要是能够打分的话我肯定给他最高的9.5分。” 老唐一边品尝着刚刚买的那个热狗又给出了自己的评价。 不过路明非可不是美食家,他以一种极其矛盾的吃法迅速干掉了这几个热狗。 矛盾的地方在于他吃热狗的速度很快,几乎是一眨眼的时间就能够消灭一个,但是偏偏在别人的眼中,他这种吃法非常优雅,就像是高雅的西餐厅里贵公子咀嚼牛排一样。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