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9:专利权-《重启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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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互联网行业是科技行业的延伸,当然也要遵循这套规则。

    目前……这个行业的专利还不太流行;之前陈钦给顾文杰暗示说他有专利权,结果最后成了给瞎子抛媚眼;虽然其中有些原因是法律意识不到位,但如果只是随便搞搞,这东西可能确实没什么用。

    就像是陈钦自己现在的情况一样,如果以一般人的思路、给他的dsp平台搞专利,大概是‘一种用统计数据实现广告效果的软件’,认真一点的话可以认真描述一下怎么统计数据,怎么推出广告,怎么计算价格,然后把源代码贴上去……

    最后申请个实用新型专利,难度倒是不太高。

    然后……屁用没有。

    毕竟软件专利在绝大多数时候不是一个‘构想’,也不是一个‘产品’,而是一个‘方案’。

    这个方案会用一些有用的技术实现一个功能,列出太复杂的步骤当然更加精确,但是越复杂的专利越容易被人绕开,一个专利如果是12345这五个步骤达到了某个效果,别人用12346达到了同样的效果就不算侵权了。

    所以有用的专利会尽量精简,尽量提升保护范围,但是也不能太精简——有些人为了垄断某种技术,把原本是12345的专利注册成123这样的简化步骤,这样当然能够大大增加专利的保护面积,但是很容易无法通过申请、或者在实际案件中被判定无效。

    所以实际工作中,很可能是1234、2345、1357这样各注册一遍,提前把所有可能的路堵起来,这叫‘专利矩阵’,用规模巨大的专利堵死所有试探者的进入方向,这样才能形成真正的行业壁垒。

    而一旦壁垒形成,那才是真正的‘专利流氓’,到时候退可以天天发律师函躺着收钱,进可直接垄断行业,比起注册qq号和域名来说,这是真正能够影响到世界商业格局、甚至人类历史的重要资源。

    而这需要有经验的专利律师,需要漫长的审批过程,需要足够有统治力的专利本身……直白地说,就是需要钱。

    因为过高的成本,在科技行业,专利已经变成了普通人根本无法触及到的天方夜谭,它就像是哈利波特里巫师的力量一样——它像是一段孩童也能听懂的咒语,唱出来的时候很美妙,又有只有天才才能接触到的真正的内核,一旦将它掌握在自己手里,它能呼风唤雨、改变世界,从科技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获得真正的力量。

    也正因如此,之前陈钦没想过注册专利,但是现在他大概可以试一试了。

    钱嘛……反正快看传媒会出。不仅有顾文杰口头约定的报销,而且这件事是当初开公司的时候约定过了。

    至于点子嘛……这本来是最重要的东西,但是陈钦当重生者当然不是白当的。

    他不仅知道未来的产品长什么样的,甚至知道未来最赚钱的专利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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