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我回来了-《且以欢喜共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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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的手指习惯性地抚上胸前那条蓝蓟项链,仿佛这样才能驱逐心里的慌乱不安。

    “从来没见你摘下这条项链,”苏盯着她缓缓开口,“对你而言很重要?”

    “我满月时别人送的礼物。”

    小时候她骗同学说是玻璃,长大了骗人说是水晶,但事实上,那是李少豪爽奉上的全钻项链。

    只是又如何呢,她可以毫不迟疑地确定,如果可以,他愿意倾尽身家来换取父亲指间的那枚婚戒。

    蓝蓟,六月二十六日的生日花。

    公元十三世纪,苏格兰城堡遭到丹麦军队的突袭包围,这支丹麦军队在行进的途中,不小心误闯蓟花丛,由于遭到蓝蓟花的刺扎疼痛不已而发出哀叫声,结果被苏格兰军察觉,随即起来反击,最后大获全胜。苏格兰人为了纪念这场战争的胜利,把蓝蓟花视为国花,所以蓝蓟花的花语是――老天保佑。

    据说在这一天出生的人,受到老天的特别眷顾,不管在学业、事业或感情方面都会一帆风顺。

    真的会受到老天的特别眷顾,一帆风顺吗?实在是有点讽刺――蓝蓟向来是为花景做贡献的,放在花坛里,只不过是布景而已。

    “送你项链的人出手倒是阔绰,”苏意味深长地一笑,“可是……喜欢,你根本就不该是蓝蓟。”

    “嗯?”思绪被他的话打断,喜欢顿时一怔。

    “你是玫瑰,”深蓝的眸紧紧地锁住她的,苏的声音低沉动听,“带刺的玫瑰。”

    美丽,明艳,骄傲,敏感,固执,脆弱。

    喜欢愣住,随即自嘲地一笑,“从来没有人这么说过。”

    她是蓝蓟,而她的母亲才是被簇拥的玫瑰。

    就连她的名字,也在说明这一点――叶喜欢,叶听风喜爱冷欢。

    “是我认定的唯一,更好。”苏微微一笑。

    喜欢凝视他的笑容,忽然间有些忐忑,“苏,你今天怎么了?”

    “我以为应该我问你,”他的表情变得有些冷淡,“你没有话要跟我说吗?”

    在他紧迫的注视下,喜欢叹气,乖乖招供:“我的课都已结束,我要回英国了。”

    “什么时候走?”

    “下周一。”喜欢低头回答,听见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为什么我是最后知道的人?”

    喜欢迎上他的目光,嗫嚅道:“怕你生气。”

    “为什么你认为你的离开会让我生气?”过了许久,他轻轻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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