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校夫人-《人性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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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总不会没请我吧?”他吼了起来。

    艾维脸微微一红。

    “呃,其实他们没有。”

    “他们请了你,却不请我,要我说这真是太无礼了。”

    “我是觉得他们认为这次派对你不会感兴趣。公爵夫人喜欢作家……你知道,就是那一类的人。她邀请了亨利·达什伍德,那个批评家,而这个人也不知怎的就想见见我。”

    “艾维,你能拒绝还真是叫人欣慰。”

    “这是最起码的。”她微笑道。犹豫了一下,她又说:“乔治,我的出版社希望这个月底能给我办一场餐会,当然他们也请了你。”

    “哦,这种场合大概不适合我。要是你愿意的话,我可以陪你一起去伦敦。到时我再另外找个人吃饭好了。”

    达芙妮。

    “我想到时候的确会很无聊,但他们很坚持。第二天,买了我的书的美国出版方要在凯莱奇酒店[6]办一个鸡尾酒会。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希望你也能到场。”

    “听上去烦人至极,但如果你真要我去,我就去吧。”

    “你真是太体贴了。”

    那个鸡尾酒会让乔治·佩莱格林有些恍惚。首先是人来了不少;其中一些也还算体面,尤其是几位女士,看上去颇为端庄,但那些男人就很糟糕了。每个人介绍他都会说:这是佩莱格林上校,你知道吗,他就是e.k.汉密尔顿的丈夫。那些男士似乎跟他无话可说,而女士们则一个个都激动不已。

    “你一定为你的妻子感到骄傲吧。那些诗真是太了不起了,对吧?你知道吗,我是一口气读完的,根本放不下来;读完了之后我立马又从头开始读,而且又一口气读到了最后。我真的就是如痴如醉。”

    英国出版商跟他说:

    “我们出的诗集已经有二十年没有如此轰动了。评论真是前所未见。”

    美国出版商跟他说:

    “这书太棒了。到了美国也一定很火。你就等着瞧吧。”

    美国出版商还送了艾维一大束百合。在乔治看来,可笑之极。他们到场的时候,大家一个个被引见给艾维,都是满嘴的恭维,艾维都是友善地微笑着,用一两个字答谢。她的确因为激动脸色红润,但依然落落大方。所以,尽管乔治觉得这整件事都莫名其妙,但至少妻子的应对没有问题,这他还是认可的。

    “好吧,至少证明了一点,”他对自己说,“那就是艾维是位淑女;这场子里其他的人可完全够不上这个称谓。”

    乔治喝了不少鸡尾酒,但有一件事困扰着他。他总觉得被引见给某些人的时候,对方都在用怪异的眼光打量他。他琢磨不透这里面的含义。他走过沙发的时候有两个女的坐在那里聊天,似乎是在谈论自己,而且他刚走开,就几乎确定那两人在那里窃笑。派对结束的时候,他如释重负。

    回酒店的出租车上,艾维对他说:

    “你太棒了,亲爱的。你刚才那么受欢迎。姑娘们都一个劲地在夸你长得神气。”

    “姑娘,”他厌恶地说道,“母夜叉吧。”

    “你觉得很无聊吗,亲爱的?”

    “无聊透顶。”

    她同情地握了握丈夫的手。

    “我们还得等等,乘下午的火车回去,上午我还有些事,你别介意。”

    “不会,没关系。你要去逛街?”

    “的确有一两样东西要买,但我先得去拍照。我很讨厌这个提议,但他们觉得应该有几张照片。在美国出书用,据说。”

    他没有说话,但心里有些想法。他想到美国公众看到妻子是这样一个平庸的、枯槁的小女人,会吓一跳吧。一直以来他都觉得美国人是喜欢张扬、漂亮的。

    他还有了些其他的想法。第二天艾维出门之后,乔治去了俱乐部楼上的图书馆,找出最近几期《泰晤士报文学增刊》《新政治家》和《旁观者》。很快就看到了他们给艾维写的书评。文章他没有细看,但很明显都极尽溢美之词。然后他去了皮卡迪利,那里有家他偶尔会光顾的书店。他想好了要认真读一读艾维这本讨厌的书,但又不想问艾维当时送他的那本后来为什么拿走,索性就自己买一本。还没进书店,第一眼就看到橱窗里展示的那本《金字塔衰败时》。书名真是蠢到家了!他走了进去,一个年轻人走上前来,问是否需要帮忙。

    “没关系,我就随便看看。”他觉得开口问艾维的书很尴尬,决定自己找出来之后去柜台。但他找了一圈都没有看到,正巧那个年轻人又走到了身边,就很刻意地用无所谓的语调问道:“顺便问一句,你们这里有没有一本书叫《金字塔衰败时》?”

    “新版今天早上刚到,我去给您拿一本。”

    年轻人转眼之间就拿着书回来了。他身材矮小、壮实,戴着眼镜,一头蓬乱的红头发很扎眼。佩莱格林高大、挺拔,完全军人派头,所以是居高临下地和这位店员说话。

    “这是新的版本?”他问。

    “是的,先生。已经是第五版。这热销的势头简直像是小说。”

    乔治·佩莱格林犹豫了一下。

    “要你说,它怎么会卖得这么好?他们不是一直说诗歌没有人要读吗?”

    “那个,你要知道,这本写得特别好。我自己也读过了。”这个年轻人一看就是懂些诗书的,但口音里听得出一点伦敦的土话,乔治不自觉地就有些傲慢。“他们喜欢的是里面的情节。很性感,你知道,但也很哀伤。”

    乔治微微皱了皱眉。他算是听出来了,这小子是在寻自己开心。他从来没听说过这本破书里还有什么情节,至少书评里全都没有提及。这个年轻人继续说道:

    “当然这恐怕是昙花一现,不知道您是否明白我的意思。要我说,她是那种被个人经历触发的作者,就像写《什罗普郡少年》的豪斯曼;以后她怕是再也写不出这样的诗了。”

    “这书多少钱?”乔治为了收住他的话匣子,冷冷地说道。“不用包装,我塞口袋里就好。”

    十一月的早晨很是阴冷,他穿着一件厚重的长大衣。

    乔治和艾维在一等车厢的两个对角舒舒服服地坐下,拿出在车站购买的晚报和杂志,读了起来。五点钟,夫妇二人到了餐车喝下午茶,聊了一会儿天。下火车。坐上接他们的车子,回到家。洗澡,更衣,用晚餐。晚餐之后,艾维说她筋疲力尽,就回卧房了。离开之前,她依照习惯亲了一下乔治的额头。然后乔治走到门厅,从大衣口袋中取出诗集,进书房读了起来。他不擅长读诗,虽然每个词都读得全神贯注,但理解却朦胧得很。他又从头开始读了一遍,越读越莫名烦闷,但他不是个笨人,所以读到最后已经清楚地知道里面在讲什么事了。这诗集里一部分是自由诗,一部分遵照了传统的格律,但其中所要表述的情节确是连贯的,就算再愚钝的人也看得明白。这是一段炙热的恋情,发生在一个年长一些的已婚女子和一个年轻男子之间。这其中一步一步的发展,乔治·佩莱格林要辨别出来简直跟个位数加法一样简单。

    故事是用第一人称叙述的,开始是一个青春不再的女子,意识到一个年轻人爱上了自己,犹疑、惊讶。她不敢相信。她觉得一定是自己的幻觉。当她突然发现自己也深深地爱上了他之后,心里满是恐惧。她告诉自己这太荒唐了;两人年纪相距甚远,如果听任自己的激情,只会带来不幸。她试着不让男方开口,但终于有一天,男子说出了自己的爱意,并要求女子也说出她爱上了自己。他求她一起私奔。她无法离开丈夫,她的家;而且他们两个能有什么未来——一个上了岁数的女人,一个如此年轻的男人?她要如何期待对方的感情不会减退?她求对方放过自己。但他的爱是不可遏制的。他要她,他全身心地要她,到最后,一个颤栗的、害怕的,却又满怀欲望的她,放弃了抵抗。然后是一段极乐的时光。整个世界——那个无趣、单调的世界——突然光芒四射起来。从她笔端流淌着爱的歌谣。这个女人把情郎年轻、阳刚的肉体奉若神明。读到她赞颂那宽阔的胸膛、紧实的侧腰、秀美的长腿和平坦的腹部时,乔治的脸色阴沉起来。

    撩人的东西,达芙妮的朋友是这么说的。还真是撩人。这叫恶心。

    里面还有几首可怜的小诗,是这女人想到年轻男子离她而去是必然的,到时生命将会多么空虚;但这些诗的结尾是她的一声呼喊,表达为了这属于她的神仙般的片刻,再多的苦也是值得的。她写到那些两人共度的悠长的夜晚,那种心神不宁似乎在纸上颤动;也写到在彼此怀中,是怎样的疲倦哄他们睡去。她写到在偷来的短暂间歇中,他们的激情是如何无可抵御,所以即使危险重重也只能臣服于它的召唤。

    她原以为这份恋情只是几个星期的事,但它奇迹般地一直没有消退。其中有一首诗提到了即使三年过去,他们心中的爱也不见丝毫衰减。似乎他依然在催促她远走高飞,去意大利山间的某个小镇,去希腊的一个岛屿,去突尼斯一座城墙环绕的小城,这样他们就可以朝朝暮暮相伴了;而在另一首诗里面,她哀求男子接受现状。他们的幸福是岌岌可危的幸福。或许正是因为相爱之艰难,相聚之不易,他们的感情才这样长久地保住了最初那叫人迷醉的热切。又是毫无征兆的,年轻人死了。如何死的,于何时何地死的,乔治看不出来。随之而来的是一声漫长的、心碎的哭喊,这哀伤是痛苦的,但她却又不能沉溺其中,因为她不能流露出来。她要举办宴会,也要接受别人宴会的邀请,在人前总是高兴的样子。但生命之火已经熄灭,悲痛已经将她拖垮。最后一首诗只有四个短小的段落,作者已然不再控诉命运安排,反而感谢操纵命运的黑暗力量,让她有这个福气可以一度体验到可怜人类所能想见的最极致的快乐。

    乔治·佩莱格林最终把书放下时,已经是凌晨三点。他似乎在每行诗句中都听得到艾维的声音,他不断碰到平常艾维常用的字词,里面有些细节又何尝不是他所熟识的?这一点已经不用怀疑,艾维写的就是自己的亲身经历,她有过一个情人,而且那个人死了,这都是再明显不过的事情。他最强烈的感受倒不是愤怒,也不是惊骇和痛苦,虽然他也痛苦,他也惊骇,但他最主要是觉得不可思议。艾维会出轨,而且还是如此干柴烈火的恋情,简直就跟他壁炉台上玻璃匣中的那条鲑鱼——这是他钓到的鲑鱼中最好的一条——突然甩起了尾巴一样。他这时才明白在俱乐部跟他说话的那个男人为什么眼神里似笑非笑,他明白了为什么达芙妮谈起这本书就像是想起了某个只有她自己知道的笑话,为什么在鸡尾酒会上他经过那两个女人时,她们会窃笑。

    他出了一身冷汗。突然他怒不可遏,跳起来要去喊醒艾维,非让她给个说法不可。但走到门口时他停住了。说到底,他有什么证据呢?他只有一本书而已。乔治记得他曾经告诉艾维他觉得这书“挺好的”。的确,当时他没读过这本书,但他假装自己读过了。要是承认这一点的话,岂不是显得自己愚蠢至极?

    “我得小心行事。”他低声道。

    他想好了先等个两三天,把局面考虑清楚再决定怎么办。他上了床,但久久无法入睡。

    “艾维,”他反复对自己说,“艾维。最不像会出这种事的人……”

    第二天早餐两人见面时并无不同。艾维还一如往常地安静、庄重、自矜,这是一个完全没想过要装年轻的中年女子;在乔治看来,她身上已经完全找不到所谓的女性魅力。乔治已经好几年没有这样观察自己的妻子了。她还像平日里一样平和宁谧,淡蓝色的眼睛里没有烦忧,眉宇间也坦诚得丝毫看不出愧疚。也和平日里一样,她会说几句不关痛痒的闲话。

    “在伦敦忙乱了两天之后回到乡下真是舒服极了。你今天早上是什么安排?”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三天之后,他去见自己的法律顾问。亨利·布兰既是乔治的律师,也是一位老朋友。他在佩莱格林家不远的地方有一处房产,多年来他们都在彼此的猎场中打猎。每周有两天时间他是乡绅,而剩余的日子他是谢菲尔德一个繁忙的律师。他身材高大,有活力,大大咧咧的,笑起来喜形于色,说明他希望别人能看出他在本质上是个运动家和随和的大好人,偶然才想起他还是个律师;但实际上他很精明,老于世故。

    “哟,乔治,你今天怎么来了?”上校被领进办公室的时候他声音洪亮地问道。“在伦敦还开心吗?我下周也要把家里那位带去伦敦住两天。艾维怎么样?”

    “我来见你正是要聊聊艾维,”佩莱格林说,警觉地看了看对方,“她的书你读了吗?”

    过去两天沉重的心事让他格外敏感,他注意到律师的表情里有微微的变化,就好像后者突然小心了起来。

    “对,我读了。大获成功,是吧?艾维这是要进军诗歌界了。很多事你真是想都想不到。”

    乔治·佩莱格林几乎要骂人。

    “因为这本书,我可是被当成彻头彻尾的傻瓜了。”

    “咳,乔治,这说到哪里去了!艾维写本书有什么坏处。你应该为她感到骄傲才是。”

    “别跟我扯这些废话。这是她的亲身经历。你清楚,大家都清楚。我猜也只有我不知道她的情人是谁。”

    “老朋友,有样东西叫想象力你知道吗?你根本就没有理由要去猜这整个故事不是虚构的。”

    “你听我说,亨利,我们也算认识了一辈子。好多回玩得那么开心。跟我说句实话,你敢不敢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你相信这是虚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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