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美的神秘-《少有人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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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说起来,这种把戏并不是新有的,在上古时代的人们,红嘴唇就看得很重要了。印第安人在打仗时,身上涂着彩色,使敌人看了害怕;好装饰的女人,也是想加上颜色,帮助她得到胜利,使那些想秀丽女子的男人,想得更厉害些。因为天生和人为的眼光,都以为越相反则越美,因此皮肤越白,便越可显出红色的嘴唇(或是显出脸上的黑斑),而越红的嘴唇,则亦越可显出脸上那种敷了粉的白色。

    嘴唇心理学在婴儿时代就有了。几个月的婴儿,嘴的心理学便主持一切。因为嘴既是接收营养物的站口;也是送发情感的站口,微笑、含愠、撅嘴、肚子里的痛苦,都要由嘴的动作来表现。这种动作,虽不是特别地苦心做作,然也和好莱坞的明星一样能够代替表情的。声调的表情也是同一来源——如咯咯发声,喃喃自语,哈哈发笑,与放声大哭等。

    但是嘴唇之所以成为重要的表情工具,主要的还是因其为触觉的器官。触觉是最亲密的。我们以握手表示友谊。抚爱是人类的天性。每当我们为人所抚触的时候,我们的感情便激动了。

    接吻是起于婴儿时代,后来渐渐应用到别的行为上,而变成了一种例行的风俗。不过这种接触当然是一种切爱的表现——普通多半是指浪漫的爱和男女的爱。然而当法国兵士接受勋章时,由长官在受勋章的兵士两颊上各接一吻,作为一种庄重的典礼。

    当我们说话时,我们便移动我们的嘴唇,这种移动可以吸引对方的注意。因为这种移动非常之准确,因此有些聋子能够看我们嘴唇的移动,而懂得我们所说的是什么。谈话便是发挥自己的意见。有些女子本来是好看的,但是待她们说话时,便现出丑相了。有些女子是等到她们说话时,才好看些。

    想恢复嘴唇的这种特殊心理,于是而有口红、粉扑、镜盒等,为自然与人工中,妇女不可少的时髦品。对于这种心理的解释,各思想家又各有不同。这或许是妇女解放声中的一种普通潮流(当然也是一种永远的潮流),一种女性美要求自由坦白的表现,正如风行的短发、短裙,及容貌、谈话之自由等一样;是要减少妇女的藏匿,而多有开放。

    这种流行是无讳言的。这种口红,绝没有人认为是天生的颜色——时髦的女郎,早已把自然的产儿遗弃得很远了。她们最初以为是补救年龄推进的衰老,使中年与青年之间的竞争稍许公平些。那些野鸡之流的女人,对于这种解释,比较那些年龄较长者,更认为确实是不错。因此,一般女子想恢复学生时代那种红颜的狂热,日益增长,而美容院之开设,比高尔夫球场还要热闹些。

    恐怕现代灯光的发达,对于些种潮流也有关系。从前舞台上脚前的灯光,现在更找了一个对手,便是头上的灯光,以及百老汇和他处那些照耀辉煌的灯光。电光迫着脸部,使人异常难堪,所以不得不设法请艺术来解救。不过主要的原因远是因为时髦的缘故;少数的人领导,多数人则不费思索,而情愿追随,只要这种领导能称她们的心意。现代对于美的观念,非常重视,则美容术也只有一天发达于一天。不过这种人工补助自然的艺术,所采取的途径和方法,其表现人类的心理,比较表现人类的颜面,还要明确些。时髦既是时时变换的,谁敢担保嘴红是永远盛行呢?

    颜装的巧妙

    最近我看见各处搜集的一些镶着珠玉的颜装盒子(patch-boxes)。恐怕你还不懂什么叫做颜装。百科全书在“颜装”下面的解释是:“小块的黑绸或膏粉,在十七世纪与十八世纪之初年,妇女用以点面者,间常男子变用之,其所以用为装饰品之缘故,一则可以遮掩面肤之粗糙,二则可以显出一种特殊美丽,如酒窝之类。”但是这种装饰引起了文学界的批评、教会的申斥,和国会徒劳无益的举动。

    发明这种颜装的人(大概是一位女人,否则便是偶然产生的人),可说是发明了一种聪明的心理学。点面不但遮掩了面部的缺憾,更且显出了其他部分的美丽,可谓乖巧至极了。如果有一点斑痣或伤痕,黑膏便为之遮饰了,其用途也明显了。这样,同时也能引人注意她下颚和面颊的娇美。黑的部分可以显出涂了粉的白脸,这种装饰在戴假白发时用,更是合宜的。

    从美容术上看,这种原则至今还是如此的。譬如增加嘴唇妩媚的口红,一方面本是为弥补自然所忽略的地方,然而嘴唇也本来是值得使人注意的地方。我们至少可以说,这是二种很狡黠的技术。如果这种方法能应用到别的事业上,恐怕可以发明一种新的外交技术。

    从原理上讲,这实在是一种消极的吹嘘的方法,因为你把本来不美的地方,假装着很美。这种吹嘘,或许是财富,或许是功名,或许是一种自以为高超的气概。这种虚张声势,越是不配合,则识破之后,越是难堪。《第十二夜》中(twelfthnight)的管家马尔佛利(malvolio)便是这样的人,他自以为是升为高官了。世上像马尔佛利这样的人,真不知多少。论到智慧方面,则戴着便帽,摇着铃子,穿着彩衣的小丑,满口说些关于智慧的话,可说是近乎颜装主义的人了。

    假如我们将技术稍许变换一下,在普通事上我们也可看出同样的欺骗。最近我到某公司,有一位从远地游历回来的人,许多人询问他,我也在场。这个人所说出来的很少,他对于许多询问的回答,总是“的确,我不晓得”。他并不是虚伪的自谦——他确是不晓得,然而这也是好像颜装一样的用处,以显出他对于这个很少人游历过的国家的一切事物,实在是晓得不少。一个写了许多好书的小说家(虽则不一定是销行很广的小说),总是很高兴地告诉人说,他第一本小说是完全失败的。他总是把这部小说提出来当做一种颜装。

    假如我们把这种原则,再推论得更广一点,便是像弗洛伊德这一派的信徒了。他们以为人类许多的努力,包括作为和其他欺骗等,都是想得到他人的注意和称赞,使自己增加自尊和自炫的心。甚至儿童也受了这种精神的影响,用一种婴儿的口吻或依赖的行为,去再恢复如婴儿时代所受的一切宠爱。老年人的那种喋喋不休,也是同样的虚伪。其他的人是诉苦以得人的怜悯,或是夸耀自己的坚强,以得人的称赞,而老年人则是介乎这两者之中。

    这种原则最后的推论,便是一般的虚伪或做作一方面是那些虚伪者、矜夸者、自大者、主见甚深者,以自己的个性去打动别人;另一方面便是那些过于做作的谦虚,表扬自己缺点,过分地自卑。

    在这种过于自炫和过于自卑两者之中,我们对于自己应当可以找着一种公允适当的衡量,可以很容易地得着,无须乎十分费力。我们对于别人的批评,不必完全漠然置之,而当做一种理智的态度接受之,并任其稍许影响我们的行为,这便是一种合乎正当心理的办法。我们无须乎穿高跟鞋子,或是戴高帽子,或是用其他的方法以增加我们心智上的身份。我们也不可浪费颜装粉膏。对于自己的本来面目应当安分守己,至于别人怎样,我们不必过于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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