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不知林乔为何想在咖啡馆见我,但奇怪的是我竟不在意这个,就连颜朗对我说,他可能是要在咖啡馆和我求婚,心中也没有激起太大涟漪,只觉得,这一天终于要来了吗?这件既定之事终于要发生了吗? 近来我对人对事,突然有了一些顺势而为的道家风范。 下午的驯鹿咖啡馆人烟稀少,我提着保温瓶匆匆赶来,林乔正坐在窗边垂头看一本杂志,朴素到近乎简陋的封面上印着一长串英文字符,纸页握在手中颇有厚度,只能是医学杂志。 林乔面前放着一杯柠檬水,我动作迅速地拧开保温瓶给他倒雪梨汁,穿着短裙的女招待过来问我们要什么饮品,林乔从杂志里抬头为我点了杯焦糖玛奇朵。九个月里,我养成了带保温瓶的习惯,保温瓶中常备润肺饮品,和他外出时我从没有忘记携带过。周越越以小见大,好几次充满感情地赞美我:“宋宋你这简直就是专业护理师的节奏,有几个女朋友能做到你这样啊?” 我其实太像一个专业护理师,不太像一个女朋友。 女招待将我的玛奇朵端上来,林乔的目光仍专注在杂志上,我握着杯子连着泡沫啜了一口,问他:“你是想让我陪你上自习?电话里说清楚呀,我好把教授给我的课题也带上。” 林乔合上手中的杂志,安静地看着我,良久,他道:“宋宋,我们谈谈。” 我含糊地唔了一声,在我换着方向啜饮玛奇朵的当口,他说:“你过得很不快乐。” 我愣了,抬头呆呆看着他。 这句话有些耳熟,我记不得曾经在哪里听过。我的确不快乐,但我一直试着努力让自己快乐,就算努力也没法填补心中空了的那个角落,我也至少试着让自己开朗,我每天都笑很多。 我僵着脸干笑着反驳他:“我有什么好不快乐的,没这回事,你想太多了。” 他直直看着我的眼睛,我突然就笑不出来。 又是许久,他转头看向窗外,低声道:“有一个词叫恃弱凌强,你听说过没有?意思是依恃自己的弱者之姿而肆无忌惮,处处要求别人,为难别人,甚至,”他顿了顿,“借此绑架别人的感情。” 他笑了笑:“我最讨厌这样的人,可没想到,有一天我也成为了这样的人。” 我瞬间明白他话中所指,握住他的手说:“不是的,林乔,你没有绑架我的感情,人生做许多选择并不是仅仅依从感情,我选你有很多的原因……” 他反握住我的手指笼在手中:“但不是为了爱,对不对,宋宋?” 我哑口无言。我只是太诚实,因为太诚实,反而说不出话来。 他的眼中慢慢浮起一层暗淡,却轻声安慰我:“不用在意,宋宋。” 他天生就该做一个医生,无论何时都能保持冷静,不管是安慰自己,还是安慰患者。 他的声音依然很冷静,却透着疲惫,他说:“你知道吗宋宋,如果你没有陪在我身边,我一定没办法好起来,你不知道你对我意味着什么,我在暴风雨里撑着一只小船,而你一直是我的灯塔。”他闭了闭眼,“在我病着的时候,只想着你是我的灯塔,而当我好起来之后,我想了很多。我还是想要和你在一起,尽管你不快乐,但我……我甚至尝试说服自己,就算一开始是出于怜悯,只要我们在一起,总有一天你会再次爱上我,总有一天你会再快乐起来,毕竟,你曾经是爱我的。” 他一向惜言,今天却说了这么多话,这样感性的话,竟将我比作一个灯塔。心口狠命跳起来,我预感到他还要再说什么。 他看着我:“我想让你过得好,无论过去还是现在,这样的心情从没有改变过,但……你的幸福不在我这里。” 秋天已经快要到来,窗外的阳光是这个夏日最后的阳光,像要留住什么似的,有一种懒洋洋的热烈。 林乔就在这样的阳光中靠近我,我微微仰着头看他。自他出院以来,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地看他。 他已经恢复得几近从前,有黑而柔软的发丝、黑而沉默的眼睛,穿着黑色的衬衫,英俊挺拔。 他的嘴唇擦过我的脸颊,轻声在我耳边:“我错过了得到你的最好的时光。我放你走。你为我做的,已经足够了。” 我茫然地看着他,不知道事情为什么突然如此急转直下。他的眼中浮着悲伤的情绪,声音却很平缓,他问我:“宋宋,你曾经是爱我的,对不对?” 我愣愣点了点头。 他的手撑着桌面,略一迟疑,嘴唇在我额头上点了点。 玻璃门打开,碰到门边的风铃,一阵叮咚轻响。玻璃门外,林乔的背影渐渐远去,融入油画一般的街景里。我才发现,街道两边那些在阳光下发光的梧桐树,他们都长着心形的叶子。 我一点一点啜饮着杯子里的玛奇朵,发现这种饮品在凉掉以后越发甜得腻人。心中有一层一层的情绪浮上来,伤感、茫然,然后是,轻松。就像三层蛋糕,叠得整整齐齐,一口咬下去,有着最原始的甘甜与苦涩。 这是我最初认识的林乔,我喜欢过他,在我最懵懂的青春时光里,虽然因为这份喜欢,我们各自都经历了很多伤痛,但那时候,我没有喜欢错人。 我们还是结束了,说不定内心深处,我早已预料到这结束。 就像听到一段岁月的列车,呼啸着从我耳边急驰而过。 我端着杯子,缩进巨大的椅子里。 我在驯鹿咖啡馆坐了近半个小时,正准备离开,面前突然有人影挡住日光。 我当头一愣:“好巧。” 许久不见的程嘉木啪地将一本杂志甩到我面前:“巧你妹。” 没等我回过神来,已经气势十足地落座在我对面:“我打电话给你,你把手机落家里了,我差点拨你手机拨到我手机没电,估计你儿子听不过去接了电话,告诉我你在这里。” 我一摸挎包,果然没带手机,问他:“你找我是……” 他瞥了一眼我的杯子,眼神透着凌厉:“Snoopy就要和别人结婚了,你还在这里喝枫糖玛奇朵?” 我愣了一下:“Snoopy结婚?是和加菲猫吗?” 他也一愣,骂了声“Shit”,改口道:“Stephen!”继续谴责我,“Stephen就要和别人结婚了,你还在这里喝枫糖玛奇朵?” 我沉默片刻,说:“不是枫糖,是焦糖。” 他说:“什么?” 我说:“是焦糖玛奇朵。” 他用看外星人一样的目光看我:“Sowhat?管它什么鬼的玛奇朵,Stephen要和别人结婚了啊,蛋挞,你反应能不能给我正常点?” 我想幸亏我的英文水平比周越越要高一些,否则真是很难和他完成这场中英文夹杂的高层次对话。上次在火车上,程嘉木看上去就要内敛很多,倒真像是个神秘的先锋小说家。我灌了一大口玛奇朵下去,力求给出他一个正常的反应,沉着地对他说:“其实上次就想问你了,Stephen,谁啊?” 许久,程嘉木用看钢铁侠和美国队长喜结连理一样的目光看着我:“蛋挞,你怎么了?” 我仍然保持着沉着,说:“程嘉木,我失忆了,八年前我怀着颜朗的时候被车撞了。”我指了指自己的脑子,“八年前的所有记忆,这里都没有了。上次我看到你时,其实不知道你是谁,你说我是什么蛋挞,老实说,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你认识的那个蛋挞,我都不知道我是谁。我那时候那么和你说话,只是敷衍你,不想你来打扰我现在的生活。” 程嘉木的反应终于有点符合他神秘先锋小说家的定位。他没有震惊,也没有惶恐,他很平静地说:“哦,原来你失忆了。”又说:“你当然是蛋挞,我们俩青梅竹马,我不至于认错你,就算世界上有人和你长一模一样,”他举了个例子:“比如我和日本的那个藤木直人,但不至于连手心的痣你们都长得一模一样。”说完皱了皱眉:“哎,等等,你说你失忆了?” 我说:“嗯。”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