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三章金鸡奖-《华娱之实绩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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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说,一个剧组的条件,从方方面面都能体现的出来,在《我的少女时代》,沈浪和刘天仙的休息区都挺大的,虽然沈浪基本不用吧,他就和刘天仙在一起,直到刘晓莉去了。

    到了《追凶者也》,大家的休息区距离挺近,毕竟地方就不大。

    “谢谢辉哥,谢谢沈浪,唉,吃完饭是不是还有活动。”王子纹道,谢沈浪是因为他请客。

    “什么活动,奥,我懂了,夜店走起来,唱歌啊。”黄毛段博文道,他这话一说完,大家就看着沈浪了。

    “唉,你们去吧,我不爱那些地方,闹哄哄的,还有啊,这里就是ktv,唱歌直接唱呗。”沈浪无奈道。

    他自然懂大家为什么这么做,这个剧组,还有人不知道,沈浪的《女孩》有多么火爆吗。

    不算夜店,就这个ktv,这首歌的出场率也超级高,虽然不是夜店,可是毕竟属性差不太多,歌曲还是很有市场的。

    这首歌就是全靠系统才有这种流传度,前世这歌刚出来也不火啊,就是依托一个网红,火了一段时间。

    当然,沈浪并不鄙视这种靠网红红起来的歌,要不然他也不会记住了,不得不说,抖音对于歌曲的流行,太有正向作用了。

    现如今,系统好像走的就是同一个套路,依托夜店这个点,把这首歌推起来,现如今看来,效果显著。

    夜店ktv这些,本来就是年轻人聚集的地方,这首歌算是扔了个深水炸弹下去。

    根据小桃说的,现如今好多夜店想开大价钱让自己去站台,当然,只限于一线城市,尤其是一些新开的夜店,沈浪还是很贵的,一般夜店请不起他的,也就大一些的和新开舍得推广的。

    沈浪当然是通通拒绝了,小桃也相当的同意,毕竟是正当红的一线,可以去玩,但是表演的话就不合适了,哪怕这个也是商演。

    很少看到一线明星去夜店表演吧,外面的商演倒是很常见,这里面有原因。

    一个是因为很多明星商演可以,可是和夜店的气氛不搭,另外一个就是偏见了。

    大众对夜店ktv这些还是带有偏见的,明星也是,毕竟是公众人物,你跑商演捞金无所谓,可是夜店这种外界看着乱哄哄的场合,对明星个人的人设也是有毁灭性的,别说什么时代了,什么时代也一样。

    因此,很多夜店请明星,都是一些过气不再当红的,尤其是以前的港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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