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招待、明悟与鬼迷心窍-《重生之俗人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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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赏口饭吃吧,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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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坐在王勃家中的客厅,一边喝饮料,一边聊着班上和年级上的琐事。时间很快到了晚上八点。这时,王勃就感到有点饿了,问两人:“你们吃晚饭没有?”

    “上晚自习前肖老师叫我们过来的,你说吃了没有喃?”廖小清白了王勃一眼。

    “吃了也没关系,你们肯定没吃饱。这样,小清,文健,反正现在时间也早,我也没吃饭。我下去买点菜,顺便提两瓶啤酒,咱三好好喝一杯。”王勃说,旋即站了起来。

    “啊,我不吃,王勃!我吃了饭的。”廖小情连忙说。

    “就是,勃哥,不要麻烦了,我们是吃了过来的,一点也不饿。”林文健也说。

    “你们吃了饭我没吃饭,你们等着哈。很快的,最多十分钟就回来。小清,遥控板在茶几上,你们看哈儿电视嘛。”王勃边走便说,先回到自己的卧室取了钱包和钥匙,然后旋风一般的出了门。

    来到好吃街,称了半只蘸水兔,砍了半个油淋鹅,要了半斤卤肥肠,素菜则弄了个凉拌三丝,最后,又称了半斤卤鸡爪和卤鸭脚脚。重生后他和廖小清的第一次见面或者说缘分便是源于一个卤鸡爪,那时,他和廖小清除了是同班同学这一关系,几乎没有任何其他的交集。但两个月后的今天,对方却成了他的同桌,在他“生病”的时候还提着水果来看望自己,这是前世的王勃无论如何也不敢奢望的。

    买了菜,又在楼下的小卖部提了两瓶冰啤酒,王勃回到了家中。

    “文健,小清,过来帮下忙。”王勃一进屋,就朝客厅一声喊。廖小清和林文健正在看电视,闻言后急忙走了过来。王勃将啤酒塞到林文健的手中,将装卤鸡爪和卤鸭脚脚的口袋拿给廖小清,迅速的朝她眨了眨眼睛,而后说道,“你们跟我来饭厅,我去拿几个盘子。”

    廖小清一看王勃递给自己的东西,刹那之间就回想起第一次跟王勃见面的情形——那个时候,那家伙还骑着辆矮小,破烂的女式自行车,见自己的第一面就请自己吃他买的卤鸡爪。自己和他不熟,哪里好意思吃他的东西。可这家伙却拿起一个卤鸡爪就朝自己的眼前送,弄得自己要也不是不要也不是。当时是在大街上,人来人往,不得已,只有勉强接了……

    廖小清还陷入在回忆当中,王勃已经去厨房取了盘子,将自己买的几个卤菜和凉拌菜摆了盘。“小清,快点过来噻。我给你倒杯啤酒哈。从来没跟你喝过酒,今天晚上我们也喝两杯。”王勃在饭厅高声嚷嚷。

    “啊!”廖小清“啊”了声,从回忆回到现实,“我不喝酒。你和健哥喝嘛。我喝不来酒(不会喝)。”廖小清急着道,匆匆来到饭厅,却见王勃的面前摆着三个八角透明玻璃杯,他正在“哗哗哗”的倒酒。

    “喝不来学着喝嘛!哪有人天生就会的?”王勃笑着道,拍了拍自己身边的椅子,“小清,你坐这里。”

    饭厅的餐桌呈长方形,很大,两头两边加起来一共摆了六把椅子。靠客厅的一边坐着林文健,王勃坐在林文健的对面。廖小清原本打算单独坐桌子的一头,王勃现在一喊,尽管心头不好意思,她也只有坐过去,毕竟有句话叫做客随主便。她飞快的瞟了林文健一眼,却见林文健正小心翼翼的端着王勃递过去的倒满酒的杯子,并没注意到她,她这才松了口气。

    王勃将倒了大半杯的啤酒推到廖小清的桌前,又给自己倒满。然后放下瓶子端起杯子,冲身边的两个同窗说道:“小清,文健,你们第一次光临寒舍,真是让寒舍蓬荜生辉。也没啥子好菜招待你们。不过都是同学,我想你们也不会见外。来,咱们走一个。祝福我们大家在星期六的联考中都能考一个好成绩。”

    “勃哥,你说啥子哟!这么多菜还说没菜。你看,我和小清本来是过来看你的,你这样弄,搞得我们都有些不好意思了。”林文健端起杯子,看着满桌子的好菜说。刚才王勃说去买菜,他以为对方会去菜市场买点肉买点小菜回来自己炒,却不想对方又是油淋鹅,又是蘸水兔,又是肥肠又是卤鸡爪。特别是油淋鹅、蘸水兔和卤肥肠,他家过大年也不一定能够吃到。这让林文健相当的吃惊,随即便是一种被人看重的感动。

    “就是,王勃。你买这么多菜干啥子嘛?都给你说了我和健哥都是吃了饭的,你还买这么多菜。”面对满桌子的好菜,廖小清也有点意外。桌上的好几个菜,她家平日里也很少吃。据她自己的估计,桌上的这些菜,起码得六七十元。除非家里面来了重要的客人,平时她家待客都不会这么奢侈浪费的。

    “哎,吃不完剩起我明天又吃,这哪是啥子问题?来来来,小清,把杯子端起来。我们碰一下杯。”王勃对廖小清道。

    除了逢年过节,平时廖小清的父母是不让她喝酒的,即使喝,她也只能偷偷摸摸的喝一点,而且她喝酒容易上脸,多喝两口,就容易脸红。所以,廖小清平时基本上不喝酒。现在没有了父母的约束,身边又坐着她很有好感的同学,廖小清的心头便有些蠢蠢欲动,但是在端起杯子之前,她还是说:“王勃,我真的喝不来酒。我平时……很少喝酒的。”

    “那就少喝点嘛。抿一口意思意思。”王勃劝着廖小清。

    “行,那我就抿一口嘛。”廖小清端起酒杯,“叮——”一声和王勃,林文健的杯子碰在了一起。

    考虑到喝酒的对象还是未成年人,待会儿还要骑车回家,王勃就没有拿出跟薛涛,黎君华等人一起喝酒时一口干的气势,只是啜了一大口,便放下了酒杯。“来来来,吃菜吃菜。想吃啥子拈(夹)啥子哈!莫客气。”王勃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油淋鹅的鹅腿放在廖小清的碗里,又夹了个翅膀放在林文健的碗里,之后才夹了块兔子肉沾了点麻辣蘸水送入自己的嘴里,一边吃一边点头道:“嗯嗯嗯,这蘸水兔不错,肉嫩得很,你们快点尝一哈儿。”

    三人边吃边喝,边喝边聊,继续聊起四中的那些事,时不时回忆一下高一的过去,或者畅想一番高二高三的未来,加上王勃偶尔冒出来的一两个笑话,整个桌上的气氛,十分的轻快。

    而从头到尾整个吃喝的过程中,王勃忠实,尽责的充当着自己主人家的本分,或斟酒,或夹菜,热情大方,好客爽朗,把两个上门的同窗照顾得无微不至,以至于第一次在城里人家里做客的林文健被王勃感动了无数次。他看着王勃所住的环境,吃着桌上的好菜,喝着杯中难得一喝的啤酒,忽然之间,一道明光照入心间:

    自己从小到大,孜孜不倦,刻苦用功的读书,究竟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考上大学?考上大学又是为了什么?难道不就是为了摆脱命运的安排,让自己,自己的父母生活过得好一点,更像人一点?

    而说一千道一万,归根结底,考上大学的最终目标又是为了什么呢?不就是为了找个好工作,成为城里人,有好衣服穿,有好东西吃,不再被人笑话,需要用钱的时候拿得出来,不至于求爹告奶的到处去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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